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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添加时间: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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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报名、资格复审、笔试及技能考试、面试等规范程序,现将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结合应聘人员面试、岗位技能考试及笔试成绩,拟聘用以下6名人员为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

二、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1月30日

三、公示要求

(一)公示期间,单位、个人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茂名市新锐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新锐骐人力)反映;

受理单位:茂名市新锐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668-2292829   余先生

联系地址:茂名市站前五路111号嘉燕盈汇国际26楼综合部

(二)反映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和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经调查发现有不予以聘用情形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以聘用情形的,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将正式受理拟聘人员材料。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 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 体检费用以体检医院实际收费为准,由体检人员自理。

(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请参加体检人员认真仔细阅读并理解体检标准相关文件,认真做好体检准备工作。

(四) 体检人员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体检当天早上空腹,在未做完抽血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以免影响检查结果。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政审、审批、录用环节。

 

                         茂名市新锐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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