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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生态环境局茂南分局招聘人员2人 公告

添加时间:202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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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茂名市生态环境局茂南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人数及待遇

招聘人数为2人,其中茂名市生态环境局茂南分局派驻茂南区行政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1名、后勤工作人员1名,男女不限。经批准被聘用的人员为茂名市生态环境局茂南分局临时聘用人员,其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2500(含社保)。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的合适人选,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之起日购买社保医保,聘用期一年,期满后经双方商议同意可续聘。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1225日至20201227日,报名地点:茂名市生态环境局茂南分局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668--2810163

三、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930日以后出生);

4、行政服务中心岗位具有中专或相当以上学历,后勤岗位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含大专),专业不限。

四、报名要求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

2、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

3、所有的证件都要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统一为A4纸格式),在报名时提交;

4、应聘者须认真如实填写和仔细检查所填报的资料,如因资料不全、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应聘者经茂名市生态环境局茂南分局审核其资格条件后,符合条件的,通知其进行面试。

1、由茂名市生态环境局茂南分局成立的面试小组进行面试;

2、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六、考核人选的确定

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按招聘人数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进入考核最后考试总成绩和名次相同的,则由茂名市生态环境局茂南分局研究决定人选。

七、聘用

经考核通过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凡被聘用的人员,必须服从我局安排,如不服从安排,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签订工作合同及违反合同有关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应聘者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通知书和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由茂名市生态环境局茂南分局负责解释。

查询电话:茂名市生态环境局茂南分局0668281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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